【學倫案例宣導】有關「執行研究計畫發表之期刊論文涉及變造」案例

學倫案例宣導】有關「執行研究計畫發表之期刊論文涉及變造」案例

案例說明:

甲君使用國科會補助計畫經費發表之多篇期刊論文,疑有圖片剪裁重複使用代表不同實驗結果之情事。經查,系爭期刊論文內容確有變造之情形,依機構內部之調查結果,該變造的圖片與數據係甲君指導之學生所提供,惟甲君疏於注意逕行引用並發表於期刊,其已自承督導不周且聯繫期刊撤稿、勘誤。本案經審查認定,甲君既擔任系爭期刊論文之通訊作者,且主導系爭論文所涉研究計畫之執行,其身為指導教授與通訊作者確有疏失,應就期刊論文所發生之變造行為負責,甲君之行為有國科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第3點第2款「變造」情事,經綜合考量甲君另涉有抄襲等其他違反學術倫理之情,決議予以停權2年。

過去曾發生研究人員發表並撤回之期刊論文中涉有圖片變造,當事人雖提出說明,圖表變造係渠指導之博士班學生所為,惟該案經審查認定,當事人為期刊論文之通訊作者,且身為第一作者(博士班學生)之指導教授,應對論文資料之正確性負責,故難辭期刊論文確有圖片變造情事之責。而在國科會第39期研究誠信電子報亦曾介紹,當事人發表之論文有圖片不當剪裁、合成,雖事後去函期刊勘誤,

惟於發表時確有不當研究、不當發表行為,故當事人仍應對「變造」之違反學術倫理行為負責。如第39期電子報強調,實務上有些研究過程中,會產生許多圖片,特別是研究團隊龐大,分工較細,或是圖片經手人眾多,都可能產生圖片錯置的狀況,這些可藉由實驗室透過嚴謹的程序管控,降低圖片錯置的風險,再次提醒研究人員注意。

資料來源:國科會研究誠信電子報第63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