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倫宣導】學位論文要怎麼利用?臺灣著作權法和學術倫理之觀點

碩博士學位論文(以下簡稱學位論文)可以怎麼利用?學位論文的型態基本上可分為兩種,第一種型態是傳統的論文,其特色是論文內容係研究生在指導教授指導下,根據論文寫作之格式撰寫而成的單一研究,稱為Thesis-by-Monograph(下稱TBM),而且其中內容幾乎沒有發表和出版過;第二種型態則是「著作彙編之學位論文」(Thesis-by-Publication,下稱TBP),是指該學位論文之內容至少有一部分已經發表或出版過的,亦即學位論文部分內容係彙集已經發表或出版過之文章,其與傳統學位論文寫完後才發表者不同。由於TBP之收錄內容已經發表或出版過,所以理應不能再次發表或出版(周倩、潘璿安,2018、周倩,2022、Liardét與Thompson, 2020)。

教育部學術倫理電子報提出常見第一種傳統學位論文(TBM)之利用型態,說明應如何利用,才符合《著作權法》與學術倫理之相關規定。

相關全文請瀏覽網址:https://ethics.moe.edu.tw/resource/epaper/html/60/(link is external)

資料來源:教育部學術倫理電子報

作者:薛美蓮、周倩(2025,8月)。學位論文要怎麼利用?臺灣著作權法和學術倫理之觀點。教育部學術倫理電子報,第21期。https://ethics.moe.edu.tw/resource/epaper/html/60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