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識中心
設置目的
為落實中國醫藥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教職員生之學術誠信與增進學術倫理素養,特設置學術倫理中心(Office of Research Integrity, ORI,以下簡稱為本中心),以教育與推廣學術倫理知能為主要職責,並專責建置學術倫理查核制度,以完善本校學術倫理自治制度。
組織架構
本中心置主任一人,由校長指派教授擔任,綜理本中心業務。本中心置行政人員一人專責本中心業務。
本校設置學術倫理委員會,對中心各項業務提供諮詢,並專責處理本校教職員生學術倫理違規案件。學術倫理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,由校長指派副校長擔任,並由主任委員推薦八或十名校內、外學者專家提請校長聘兼之,委員任期二年,期滿得續聘之。
學術倫理委員會主要任務如下:
一、提供本校學術倫理中心各項業務諮詢。
二、處理本校教職員生學術倫理違規案件。
三、進行本校學術倫理推動成效檢討。
四、執行本校學術倫理相關制度查核與督導。
人員編制
中心主任:藥學院藥學系 李鳳琴 教授
中心成員:醫學院醫學檢驗生物技術學系 陸自利 助理教授
教師發展中心 黃坤堆 副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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