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案例分享】跨校研究團隊共同發表之國際期刊論文造假案例

跨校研究團隊共同發表之國際期刊論文造假案例

科技部 研究誠信電子報 第2320192

受本部補助之A大學附設醫院甲君領導跨校研究團隊,經檢舉該研究團隊自2011年至2016年間所發表之數篇國際期刊論文有造假情事,涉嫌違反學術倫理。

案經本部調查發現,甲君所參與且於不同研究成果所發表之10篇論文中,有同一圖文或資料遭到不當重複使用、反轉或裁切等情事,涉及研究成果造假或變造,且所涉論文皆列入申請或取得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資料,分別於論文中擔任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。審議結果認定:甲君有違反本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第3點第1款「造假:虛構不存在之申請資料、研究資料或研究成果」情事,予以停權10年,停權期間不得申請及執行本部各項補助及獎勵案件,並追回100106年相關專題研究計畫主持費 680,000 元。

該研究團隊之B大學乙君於前開涉及造假論文中,其中5篇分別擔任共同第一作者、通訊作者或共同通訊作者,應共負其責。經審議:予以停權5年,停權期間不得申請及執行本部各項補助及獎勵案件,追回100106年相關專題研究計畫二分之一主持費325,000元。

參與研究團隊之A大學丙君於前開涉及造假論文中,其中2篇論文擔任第一作者,亦應共同負相關責任。經審議:予以停權2年。同案中其餘11位研究團隊人員,各依其行為情節及應負責任,分別予以停權1年或書面告誡處分。